“3.15”你我共同的责任
又是一年春来到。
庆祝大会上,政府副县长朱建军同志就围绕2008年“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全县工商、质监、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和消费者维权组织,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指导消费、打假治劣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消费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他强调,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从更高的层次、更宽的领域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要以满腔的热情、尽职尽责的工作,努力做好这项事关全局、稳定民心的工作,努力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对消费维权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二要加大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力度,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三要加大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督促经营者主动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平正义的消费环境。四要加大对受侵害消费者的救助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要加大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多为农村消费者办实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六要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研究力度,积极探索消费维权规律,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七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八要加大消协组织自身建设工作力度,积极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会上,瓜州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龙同志对过去一年消保维权工作做了回顾总结。围绕打假维权,他指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做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的同时,要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好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的工作要求,加大打假治劣力度,做到假冒商品不绝、打假行动不止。二是以中消协公布的《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导则》为依据,制定企业诚信承诺的标准和条件,组织企业广泛开展诚信承诺活动,推动企业切实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各种消费纠纷,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强化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做好消费维权新闻宣传选题策划,组织消费维权新闻宣传采访,为消费和谐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依据《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消协制定择期向社会公布的《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进一步明确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依据《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开展消费教育,继续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同时继续在商业、服务企业中开展“诚信单位”推荐活动。
庆祝大会上,还对中国联通瓜州分公司等4户市级“诚信单位”;甘肃国营小宛农场棉花公司等4户县级“诚信企业”和瓜州县西湖丰农农资经销部等15户县级“诚信门店”进行了授牌。同时,市级诚信单位瓜州县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还代表诚信企业和门店进行了表态发言。
活动期间,邀请政府副县长张宏同志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发表了电视讲话;邀请县人大、政协、相关执法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等50余人召开了“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座谈会;各工商所结合“3.15”活动就“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制作悬挂宣传条幅18条,150余名执法人员和500余名群众参加了庆祝大会。出动执法车辆15辆(次),深入各乡镇现场宣传法律法规1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1000余人,散发各类宣传资料8800余份,现场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11起、咨询18起;检测各类食品11类22个品种;实地检测蔬菜大棚8个、抽检蔬菜6个品种,合格率为100%。检查农资经营门店96个,办理各类种子留样备份36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