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作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从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我们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本质任务。因此,按照市局党组制定的《酒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部门要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讨论学习活动。通过开展讨论学习,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在本部门协调健康发展。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作。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强化机制入手,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和部门工作责任制,把各项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三、局党组将对各部门开展构建和谐社会工作适时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各部门要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尤其要注重归纳在工作开展中的新措施和新方法,以便加强系统内的交流与指导。
二00七年五月二十日

